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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資訊 / News |
工作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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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方工作范圍
按照詢價書、設備數(shù)據(jù)表及其他要求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:
1) 工藝設計和機械設計
a. 電加熱器按照工藝數(shù)據(jù)表進行工藝設計和計算,以確定加熱管的規(guī)格參數(shù)。
b. 電加熱器的機械設計和計算,賣方要完成包括電加熱器的詳細結構設計,強度和剛性計算、 選材等。
除正常操作工況外,當有其他工況要求時,如吹掃或干燥,則還應對其進行校核計算。
c. 賣方應提供電加熱器裝配圖、制造詳圖以及相應的制造、檢驗文件。
d. 設備管口方位的確定按買方的要求進行。買方將在設備制造前向賣方提供管口方位圖。 所有設計、制造和檢驗文件須按照本詢價書中所列設備數(shù)據(jù)表和標準規(guī)范的要求,并應經(jīng)
買方確認后方能投入制造。但買方的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、保證和其他義 務。
2) 材料采購
賣方負責完成其供貨范圍內(nèi)電加熱器所用材料的采購所購材料均應有內(nèi)容完整的質量證 明書。
3) 設備制造
賣方負責完成其供貨范圍內(nèi)設備的制造。
4) 設備檢驗和試驗
5) 設備涂漆
6) 包裝運輸和標識
7) 技術服務
賣方應提供電加熱器安裝程序和安裝技術要求。
賣方負責設備的預組裝,經(jīng)買方檢查合格后,方能進行安裝。 安裝及開車過程中,賣方應派專業(yè)技術人員到現(xiàn)場指導設備安裝和調(diào)試并協(xié)助開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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